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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08年工作会议在山西召开
2008-07-25

  本站讯 2008年7月22-23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山西召开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2008年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03-200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的成效和经验,部署了新一期工程实施的要求。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刘震司长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山西省水利厅潘军峰厅长致词,来自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西、陕西、甘肃、安徽、福建、山东、河南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水利厅(局)水土保持局(处)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会议由水土保持司蒲朝勇处长主持。

  会上,刘震司长说:2003-200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5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经过各级水利部门和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基本实现了水利部、财政部批复的规划确定目标。和上一期工程相比,这期工程的治理更科学、效果更明显,社会更认可,示范作用更强。各地做法和经验可以总结为五点:一是坚持综合治理,注重治理理念创新;二是坚持“八片“精神,注重治理机制创新;三是坚持政府领导,注重创新部门协作机制;四是坚持治理与开发相结合,注重有效促进农民增收。五是坚持示范带动,注重突出规模效益;六是坚持制度建设,注重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刘震司长指出,党和国家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着力改善民生,关注“三农”问题等都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密切相关,而多数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的广大干部群众迫切要求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八片”工程经过多年的实施所取得的经验对进一步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扩大建设范围和规模都十分有利。但要看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面临着农村“两工“取消对工程建设影响大,工程投入增长缓慢、规模小、标准低,前期工作不够深入,工程建成后管理工作依然薄弱等问题,需各地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刘震司长要求,为实施好新一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各地要进一步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第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工程实施。要提高县领导对工程的认识,完善领导机构,落实目标责任制,要充分发挥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作用。第二,要进一步创新治理思路和工程建设模式,做到五个结合。各地要根据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需求,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断创新治理思路,探索不同的治理模式。工程的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要与区域经济发展结合,要与生态修复结合,要与其他生态建设工程结合,要防治结合。第三,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各方筹措资金。不仅要争取加大中央投入力度,各地也要争取加大地方配套的力度。要积极落实生态补偿政策,将生态补偿资金用于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治理。要完善有关政策和制度,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工程建设。第四,要进一步探索群众参与机制,调动群众积极性。在工程的规划阶段、实施阶段和后期管护阶段,要让项目区群众积极参与设计、施工和管护。要积极落实群众投工承诺制、项目公示制等制度,让群众享有对工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深入探索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直补农民等群众补助方式。第五,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各地要高度重视资金管理,通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加强监管及项目审计等方式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项目不出问题。第六,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加大工程示范带动作用。各地要结合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工程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要积极打造精品工程,更好的发挥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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