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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2010年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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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2-25 |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2010年工作要点
二○一○年一月
2010年,水保中心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水利部和综合事业局的领导下,紧密围绕水利部中心工作、水土保持主要任务和中心发展规划,与有关单位密切协作、求真务实,重点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和水土保持基础工作。 (一)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1、全面完成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二期工程建设。包括监测设备采购与系统集成、监测车辆采购、数据库建设与应用系统示范、监测点建设、技术培训、经费管理等工作。 2、加强监测行业管理工作。继续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制度研究,上报出台公告办法、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完成《全国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并争取早日实施;扎实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发布省级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基本技术要点;完成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土壤侵蚀数据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全国水土保持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推动省(自治区、直辖市)推广和应用;组织编制中国水土保持监测年鉴大纲,编制并发布中国水土保持公报,督促各地监测机构履行职责、开展监测工作并发布水土保持公报,召开监测专委会学术研讨会。 3、组织实施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全面推进各地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工作,指导协调各流域机构开展国家重点防治区的监测,组织完成中央级监测任务;推动地方落实年度监测费用和监测系统运行费;维护中央级监测网和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更新全国监测数据;培训动态监测技术人员。 4、做好第四次全国土壤侵蚀普查工作。按照水利部总体部署,完成技术要求和规定编制,编制普查工作手册,收集基础数据并进行预处理,开发普查工作软件,开展普查试点和技术培训等。 (二)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与管理工作 1、进一步强化方案审查,提高方案评审质量和效率。加强行风和廉政建设,提高评审工作人员和专家素质,严格评审制度,达不到规定和要求的不予通过。 2、更新专家库,加强专家培训。制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启动评审专家库更新工作,组织对专家培训。 3、制定方案编制和审查要点。根据水利部新要求和国标规定,结合近几年评审实际,研究、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审查要点》,进一步明确不同行业方案评审的原则、重点、深度和措施布设的具体要求。 4、承担做好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委会方案资质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全国乙、丙级资质的换证,甲级资质单位证书延续审查,组织开展乙、丙级资质的申报,加强对团体会员与持证人员的管理,指导省级学会管理乙、丙级单位和持证人员,加强对上岗人员学习培训和再教育培训,完成持证单位2009年度业绩报告统计、分析与报告,完成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基础支撑性工作 1、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工作。组织完成《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全国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全国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大工程,深入研究下一个五年水土保持目标与任务。 2、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完成《水土保持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范》、《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导则》、《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规范》、《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等标准的编制、报批工作。 3、政策研究与项目管理。有针对性的深入研究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和补偿标准,完成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制研究,积极参加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管理,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出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准入条件研究》、《水土保持法律修订研究》等专题研究成果。 4、继续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资质日常管理工作。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持证单位证书延续考核、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资质申报单位审核,加强中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站、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网站日常管理,及时更新信息。 5、强化技术业务培训。拟举办10多期监测、方案编制、工程监理和新标准宣贯等培训班。 (四)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 继续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的支付管理;做好监测二期工程财务管理和经费决算;加强资产的增值保值。 (五)人才培养和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中心职工的业务技术学习,举办学术讲座,努力培养水土保持各专业方向的技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全面支撑各项工作;继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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